看完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展,我覺得好像我們對文化創意產業著定義好像有一點差距喔!
我覺得應該是叫做產品設計展或是創意設計展!
或是稱之為政府成果展(有還多政府計畫參展)!

我幾個看法
1.我們政府的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不是只有這些,應該還有更多,類似這種展日本稱之為創意產品展或是設計展,我們常常定義混淆,也讓民眾誤會台灣的文創產業就只有這些,還是我們的就是這樣認為呢!?
2.廠商的努力真的很努力可是我們到底對國際宣傳多久?宣傳的多用力?要注意我們有標上國際喔?!
3.政府的計畫參展哪我們應該要問到底是結案用?還是真實爲廠商行銷?
4.政府計畫參展若在同一單位執行的話?不就是左手出右手進的感覺嗎?

今年看了兩個日本展(創意設計展,秋季禮品展)我看的是定義清楚的作法才知廠商如何跟從?
日本創意設計部分展場

設計師,傳統產業,迪士尼的創意主題展

MAC贊助的咖啡廳

創意產品陳列

日本OVOP參展

秋季禮品展都是廠商

秋季禮品展都是廠商

各類廠商參展

用心展示產品

設計展與禮品展的不同就是定義不同所以展示廠商所訴求也不同,日本我們看到因展的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作法
設計展有設計主題,禮品展主要是要接單與新產品介紹

我們有設計展(個人認為最大就是新ㄧ代設計展)但是我們好像太流於學生的畢展?
我們也有設計博覽會但是我們好像流於地方大型的觀光活動或是政績發表會?
但是我們並不是用產業去思考!忘了行銷,忘了平台媒介,忘了人才,忘了廠商,忘了定義....
我們只記得效果,但忘了效益!忘了產業的永續!

但若兩者合一的時候不就很強嗎?應該是但要更細緻的推動
記住要讓它成為ㄧ個有未來的產業!就是要有人才
ㄧ直都有要讓人看到未來的工作是有希望

執行要有膽識說出來!要有真實作法!
若ㄧ味只是要完成工作,哪就會如此的問題!?

若下次沒有原住民計畫?沒有時尚故宮?沒有手工藝研究所?沒有創意生活?沒有文化群聚產業(看不出在哪裡群聚,又是一個定義模糊的東西)?好像不知如何是好還是要改個名字

我們看到自我參展廠商的用心,可是我們執行者的看法又是如何?
真的希望要定義清楚!要真實執行!要知政府的錢要用在哪裡

身為納稅人的我,有一點生氣!
身為ㄧ個執行者的我,有一點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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